万达院线: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2016-07-28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59 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6 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
用,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
体实施。
一、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向张龙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38 号)核准,同
意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
集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行股份 27,147,487 股,根据公司 2015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实际发行股份数相应调整为 54,294,974 股,每股发行价为 74.04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2,179,999,997.76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72,379,702.7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5 年 12 月 23 日出具的瑞华验字[2015]第 62060009 号《验资报告》进行
了审验。
上述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公司为本次发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并分别与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中国民生银
行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以及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
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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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分别用于以下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支付慕威时尚股权现金对价部分 36,000 36,000
2 影院建设 100,000 1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82,000 82,000
合计 218,000 21,8000
截至目前,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 14.2 亿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7.6 亿元。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进度情况,未来 12 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
状态。
二、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可以增加公司资金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情况,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进行银行保本型短期理财
产品投资,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在此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
3、投资品种
此次投资品种为一年以内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中关于风险投资的规
定,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
券投资产品等。
4、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5、投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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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投资实施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7、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风险分析
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属于保本型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道德风险。
2、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
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
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拟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
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正常进展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
2、通过适度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
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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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监事会的意见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6 亿元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募投项目进展顺
利,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6 亿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
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上述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事项。
七、保荐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万达院线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
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万达院线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闲置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