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12-13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8-104 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12 日在北京朝阳区建国路 93 号万达广场 B 座 11 层第一会议室以
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12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
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谌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
起 3 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8 年 12 月 13 日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张谌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
位,现任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审
计中心常务副总经理。自 1996 年起,历任大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大连
永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2002 年加入万达集团,任万达集团审计部副总
经理。
张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
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