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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达电影: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2-1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
影视”或“标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拟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青岛西海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持
有的万达影视 1.0579%股权不再纳入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范围。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提交的《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与本次交易方案调整有关的其他材料进行了认真
的事前核查。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方案调整后,青岛西海岸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持有的万达影
视 1.0579%股权不再纳入本次交易对方及标的资产范围,调整后的交易方案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备可操作性与合理性,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进行审批,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
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
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吕随启                    祁怀锦




                                                      2019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