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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达电影: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2019-02-14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19-009 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关
于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总裁曾茂军先生,董
事、执行总裁刘晓彬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会武先生基于对公司未
来持续稳定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维护公司投资者利益,计划自 2019 年 2 月
11 日起一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2019 年 2 月 13 日,公司收到董事、总裁曾茂军先生,董事、执行总裁刘晓
彬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会武先生的通知,其本次增持计划均已实
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曾茂军先生,董事、执行总裁刘晓彬先生,董事、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王会武先生。本次增持前,上述董事、高管未持有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
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从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出发,以实际行动参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2、增持金额
    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为: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具体如下: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姓名               计划增持金额(万元)

                      曾茂军                       300

                      刘晓彬                       200

                      王会武                       100

    3、增持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
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增持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
    5、实施时间
    自 2019 年 2 月 11 日起一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
    6、增持资金来源
    增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主体已全部完成增持计划,合计增持金额为人
民币 6,147,6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增持人             增持日期         增持方式
                                                      (股)           (元)
   曾茂军         2019 年 2 月 12 日   集中竞价      160,000         3,050,880

   刘晓彬         2019 年 2 月 13 日   集中竞价      104,400         2,049,685

   王会武      2019 年 2 月 11-12 日   集中竞价      55,000          1,047,035

    本次增持前,上述董事、高管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增持后,曾茂军先生持
有公司 160,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091%;刘晓彬先生持有公司 104,400 股,持
股比例为 0.0059%;王会武先生持有公司 55,000 股,持股比例为 0.0031%。


    四、相关承诺
    上述董事、高管承诺: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本次增持计划的顺利实施,在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 24 个月内不减持
本次增持的股份,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
线交易等行为。增持人的本次增持行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董事、总裁曾茂军先生,董事、执行总裁刘晓彬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董事
会秘书王会武先生关于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