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12-04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万达电影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张霖先生因集团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和战略委员会
委员职务与实际情况一致,其辞任不会造成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
不会影响董事会的依法正常运作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公司根据《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曾茂军先生为新任董事
长。曾茂军先生具备担任董事长所必备的管理能力、领导能力、专业技能等综合
素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我们
同意选举曾茂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关于增补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增补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和相关资料,
认真了解被提名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后,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
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经审查,尹香今女士具备履行非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该岗位
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的资格。我们同意增补尹香今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本页无正文,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吕随启 祁怀锦
2020 年 12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