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9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预先收
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的议案》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材料。根据《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事
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
司根据之前年度交易情况合理预计得出,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所需,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交
易双方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且定价公允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
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材料,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
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相关审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审计的原则,满足
公司审计工作需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执
业准则,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续聘其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有
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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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吕随启 祁怀锦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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