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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达电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2021-05-10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万达电
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电影”、“公司”或“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万达电影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进行
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1664 号)核准,公司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发行股份 196,050,866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94 元/股,新增股份已于 2020 年 10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并于 2020 年 11 月 12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情况如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锁定期
   1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7,095,046      6 个月
   2              瑞士银行(UBS AG)               20,080,321       6 个月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398,929       6 个月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90,093       6 个月
   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48,192       6 个月
   6                    徐茂根                      8,835,341       6 个月
   7           杭州遂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701,472       6 个月
   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01,472       6 个月
                      合计                         196,050,866


                                          1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2,078,428,288 股增加至 2,274,479,154 股。
      2020 年 12 月 2 月,公司 2019 年度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总股本由
2,274,479,154 股 减 少 至 2,230,725,120 股 。 截 至 本 公 告 披 露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230,725,120 股。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述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8 名投资者承诺:自万达电影本次非公开
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2、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截至本核查意
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
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2 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96,050,86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788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持有人为 8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质押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限售数量       数量
       上海高毅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1                                             107,095,046      107,095,046        0
                     伙)
  2           瑞士银行(UBS AG)                 20,080,321       20,080,321        0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398,929       16,398,929        0
  4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190,093       14,190,093        0
  5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048,192       12,048,192        0
  6                   徐茂根                     8,835,341        8,835,341         0
  7         杭州遂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701,472        8,701,472         0
  8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701,472        8,701,472         0
                     合计                       196,050,866      196,050,866        0



                                            2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5、本次解除限售后,相关股东若减持股份,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解禁后,万达电影股份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类型                      比
                      数量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例%
一、限售流通股     279,113,074      12.51               -   196,050,866       83,062,208       3.72
高管锁定股             267,337       0.01               -               -        267,337       0.01
首发后限售股       278,845,737       12.5               -   196,050,866       82,794,871       3.71
二、无限售流通股 1,951,612,046      87.49   196,050,866                 -   2,147,662,912     96.28
三、总股本        2,230,725,120   100.00                -               -   2,230,725,120    100.00




五、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

    万达电影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
万达电影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万达电影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本页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艾 雨                    吴磊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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