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已预先收 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于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广告业 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材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 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和整体利益。交易定价均参考市场价格,定价标 准合理、公允,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1- (本页无正文,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吕随启 祁怀锦 2021 年 8 月 20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