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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达电影: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1-11-25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电影         公告编号:2021-050 号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 2021 年
12 月 12 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
届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
表监事 2 名,职工代表监事 1 名。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提名张谌先生、王大治先
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的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 2 名非职工
代表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 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责。
    公司对第五届监事会各位监事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
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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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附件: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11 月 25 日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张谌先生
    张谌,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
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万达集团高级总裁助理兼审计中心常务副总经理。自 1996
年起,历任大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大连永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
2002 年加入万达集团,任万达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张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
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
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王大治先生
    王大治,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
现任公司监事、万达集团首席总裁助理兼财务管理中心常务副总经理。2004 年
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三亚万达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万达置业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抚顺万达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财
务部副总经理、北京万达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大治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收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