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达电影: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31
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
认真核查后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
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该事项
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万达电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吕随启 祁怀锦
2022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