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2017-03-06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1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审议事项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于 2017 年 3 月 3 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戴美琼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并同意调整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名单为杨卫国、丁辉、戴美琼,聘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二、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独立意见
经了解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被证券交易
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且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认为候选人具备
担任上市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
求。本次聘任事项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戴美琼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戴美琼个人简历如下
戴美琼女士:公司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女,1964 年 8 月出生,
大专学历,会计师。1994 年 10 月至 2003 年 2 月任克拉玛依塔林工贸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部会计,2003 年 3 月至 2010 年 2 月任贝肯工业财务部主任、财务总监。
2014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1 月任贝肯能源副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7 年 2
月今任贝肯能源财务总监。戴美琼女士持有公司 3,150,000 股股份,与公司其他
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
系;截至本公告日,戴美琼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