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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04-14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3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
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4 号),为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各位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发布本次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5: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4 月 17 日-2017 年 4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8 日 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4 月 17
日 15:00 至 2017 年 4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4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区门户路 91 号新疆贝肯能
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审议《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公司 2017 年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 4、议案 13 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
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 2017 年 3 月 29 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 2017-018)、《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3)】。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 11 须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议案 1-10、12-13 须经股东大会以普通
决议通过,即由到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
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码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1.00      《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3.00                                                                   √
            案
  4.00      《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6.00      《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7.00      《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
  8.00                                                                 √
            《公司 2017 年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公司 2017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
  10.00     《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00     《关于修订<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
  12.00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
  13.00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提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 100。提案编码 1.00 代表提
案 1,提案编码 2.00 代表提案 2,以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 年 4 月 17 日(上午 10:00-13:00,下午 16:00-19: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
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
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丁崭、郭倩
    联系电话:0990-6919236
    联系传真:0990-6918160
    联系邮箱:gaoyong@beiken.com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
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4 月 13 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
       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表决意见
序号                               表决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审议《公司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审议《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17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     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     审议《公司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     审议《公司 2016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审议《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     审议《公司 2017 年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续聘 2017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修订<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2    审议《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监事津贴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