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6-19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49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2017年6月16日在17:00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17年6月
10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
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强先生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
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认
为:列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
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
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
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审议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