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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7-08-23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70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贝肯
能源”) 于 201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从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实施。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根据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 号),公司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
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本准
则进行调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2006 年 2 月 15 日财政部印发的《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 号——存货〉等 38 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
3 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
补助》(财会〔2017〕15 号)。

    5、审批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以上通知规定,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该变更对财
务报表所有者权益、净利润无影响,2017 年 1-6 月收到的政府补助 0 元从营业
外收入调整至其他收益列报。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
〔2017〕15 号)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