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11-13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7-09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上午 11: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0 月 9 日-2017 年 10 月 10 日。其中,
①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10 日交易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0 月 9 日下午
15:00 至投票结束时间(2017 年 10 月 10 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召开地点: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陈平贵先生主持会议。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5 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数为 59,351,0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541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5,291,558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4.4181%。
3、出席现场股东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 42 人,代表股份数
量为 30,782,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01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760,05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69%;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30,760,0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99.9269%;反对 22,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1%;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鉴于陈平贵、吴云义、戴美琼、刘昕、顾金明、蒋莉、柳勇、GAOYONG 和郭丽共计 9 名
股东因分别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为该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以上关联方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33,860,000 股,不计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宋花 贺龙龙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召集人和出席列席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