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方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贝肯能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就公司在 2017 年度持续督 导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93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2.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2,186,000.00 元,扣除本次 发行费用人民币 31,147,2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1,038,800.00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 日,本次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7048 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3,165,616.88 元,其中: 以前年度使用 24,223,800.00 元,本年度使用 108,941,816.88 元,其中:2017 年度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定向井自筹资金 6,500,000.00 元,置换预先投入钻井的自 筹资金 27,183,000.00 元,2017 年度使用 75,258,816.88 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 291,165,616.88 元(其中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00.00 元,购买国债 58,00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人民币 29,873,183.12 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3,419,103.14 元的差异金 额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 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6 年 12 月, 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克拉玛依石油分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 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至日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 65050189608600000068 210,747,600.00 29,886,452.34 拉玛依石油分行白碱滩支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 88202000027320000593 120,438,400.00 3,532,650.80 依中兴路支行 合计 331,186,000.00 33,419,103.14 注 1: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国债逆回购: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白碱滩支行,账号 65050189608600000068。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为 29,886,452.34 元,其中 58,000,000.00 元在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迎宾 大道营业部购买国债逆回购,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0.00 元。 4 注 2: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兴路支行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账户余额为 3,532,650.80 元,其中发行费用的金额为 5,030,000.00 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元。 上期购买理财产品本期赎回 78,000,000.00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 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 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5 附件 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1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2,103.88 本年度投入 募集资金总 10,894.1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 募集资金总 13,316.5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额 是否已变 项目达到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资 承诺投资项目和 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性是否发 计投入金额 进度(%)(3)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用状态日 的效益 计效益 生重大变 (2) =(2)/(1) 变更) 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钻井工程服务能力建设 否 21,074.76 21,074.76 9,443.90 9,443.90 44.81 2019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定向井技术服务能力建 否 8,606.74 8,606.74 1,450.28 1,450.28 16.85 2019 年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422.38 2,422.38 2,422.38 100.00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6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2,103.88 32,103.88 10,894.18 13,316.56 41.48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钻井工程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定向井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募投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完全达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到预计收益。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按照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用途,根据《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公告》,募集资金投资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先 期 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如下: 投入及置换情况 1、本公司 2017 年 1 月 11 日提取建行募集资金 27,183,000 元,用于置换前期募投钻井项目投入。 2、本公司 2017 年 1 月 11 日提取昆仑银行募集资金 6,500,000 元,用于置换前期募投定向井项目投入。 按照募集资金项目使用用途,根据《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1.本公司 2017 年 3 月 8 日提取建行募集资金 50,000,0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2.本公司 2017 年 11 月 1 日建行募集资金账户收到 50,000,000.00 元于 2017 年 3 月 8 月提取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款。 充流动资金情况 3.本公司 2017 年 11 月 3 日提取昆仑银行募集资金 50,000,0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4.本公司 2017 年 11 月 7 日提取昆仑银行募集资金 20,000,0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5.本公司 2017 年 11 月 8 日提取建行募集资金 30,000,000.00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8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认真审阅了贝肯能源《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和天 职国际出具的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年末 对账单,检查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资料,对贝肯能源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以及贝肯能源《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使 用,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和贝肯能源《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7 年对募 集资金使用行为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 一致。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正平 席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