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18-04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及转增股本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获 2018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9,770,000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77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90000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2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1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119,77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203,609,00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 年 5 月 24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18 年 5 月 25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8 年 5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 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特别说明:上述说明适用于采用循环进位 方式处理 A 股零碎股的情形,上市公司申请零碎股转现金方式处理零碎股的,应 另行说明零碎股转现金方案。)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 股。 4、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363 史建国 2 02*****711 柳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 年 5 月 17 日至登记日:2018 年 5 月 2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流通股的起始交易 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18 年 5 月 25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1,760,000 51.57% 43,232,000 104,992,000 51.57% 其他内资持股 61,760,000 51.75% 43,232,000 104,992,000 51.75%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0 0.00% 0 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61,760,000 51.57% 43,232,000 104,992,000 51.57%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8,010,000 48.43% 40,607,000 98,617,000 48.43% 1、人民币普通股 58,010,000 48.43% 40,607,000 98,617,000 48.43% 三、股份总数 119,770,000 100.00% 83,839,000 203,609,000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203,609,000 股摊薄计算,2017 年年 度,每股净收益为 0.34 元。 2、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计 划”)及2018年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议案》之规定:若在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 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影响公司总股本数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数量根据约定的计算公式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计划预留部分已完成授予尚未登记完成的授予价格由 12.51 元调整 为 7.29 元。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总数调整为 1,071,000 股,授予价格调整及授 予数量调整以公司董事会后续披露调整公告为准。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白碱滩门户路 91 号 咨询联系人: 郭倩 咨询电话: 0991-6919236 传真电话: 0990-6919236 十、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5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