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第一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2018-08-3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第一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中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符合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当时有效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已经达成,27 名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
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 174.76 万股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
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第一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