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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2019-04-12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
指引(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
花旗”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肯能源”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填写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
则落实自查表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核查的有关情况

    东方花旗指派的担任贝肯能源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通过查阅公司股东
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章程、三
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
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计划、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财务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访谈等方式,对公司填写的 2018 年《内部
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贝肯能源填写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
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保荐机构对该自查表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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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张正平席睿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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