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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8-2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精神,我们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

规,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有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

我们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任何担保,即截止 2019 年 6 月 30 日,公司无任何形式的对

外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零。

    公司已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

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执行,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

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了公司的资产安全。公司对外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充分完整。

    三、关于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董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变更的情况。公司 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情形。
(此页无正文,为公司 2019 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