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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0-04-27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勤勉履
行其职责,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
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履职情况等
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现将监事会在 2019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19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5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19 年 4 月 11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及 2019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8 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回
购注销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2019 年 4 月 25 日第四次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2019 年 8 月 23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19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4、2019 年 10 月 28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
变更的议案》。
    5、2019 年 12 月 30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
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
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列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 2019 年的
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控制制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经
营管理层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高管在履行
职责时没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
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
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
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公
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
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
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系统防
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
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严格执行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
则,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包括关联股东及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合并报表范围外重大关联交易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
为。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19 年度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
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
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
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
规范,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
合法、合规。

       7、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19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
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
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
公司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
内控制度,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
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有效地防止了
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0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
态度,对公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重大事
项决策及进展情况、董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查,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