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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20-06-05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李青山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 年5月7日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28 ),公司董事
  李青山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

      2020年6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李青山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李青山先生在减持计划预披露后,于2020年5月29日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实施首次减持,现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
  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第一期限售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持有公司股份解锁部分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
  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日,李青山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数量已过半,共计减持公司股份4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65%),具
  体明细如下:



                                                               减持数量占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公司总股本
                                          (元)       (股)     比例(%)

                           2020.5.29       9.118       80000        0.0394

                           2020.6.1        9.245      110000        0.0541
  李青山      集中竞价
                           2020.6.2        9.313      180000        0.0886

                           2020.6.3        9.459       70000        0.0344

           合计                -             -        440000        0.2165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股份总数      股数      占股份总数
                         (股)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限售股份    2393238         1.1778      2393238       1.1778

 李青山     无限售股份   797746          0.3926      357746        0.1761

                  合计   3190984         1.5703      2750984       1.3538

    (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李青山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
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李青山先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李青山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李青山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