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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06-17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3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614 号)核准,公司 2016 年 11 月 11
日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2,93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 12.0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2,186,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31,147,2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1,038,8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12 月 2 日,已经天职国
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16]17048 号验资报
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白碱滩支行(账号 65050189608600000068)
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在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兴路支
行(账号 88202000027320000593)开设了 1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由原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
司更名而来,详见 2020 年 4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持续督导机构更名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07)已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
玛依石油分行白碱滩支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中兴路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账号              资金用途       账户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钻井工程服务能
公司克拉玛依石油分行   65050189608600000068                       0       已销户
                                                力建设项目
     白碱滩支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定向井技术服务
                       88202000027320000593                       0       已销户
 克拉玛依中兴路支行                            能力建设项目

    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情况

    2018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并经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
募集资金项目并将其结余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定
向井技术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将该项目募集资金结余的 5,971.96 万元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83)。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
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前,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金额及利息
收入合计 5,971.96 万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至此,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2020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并经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
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计划由公司实
施的 “钻井工程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
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2)。公司独立董
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方证券
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截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前,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金额及利息
收入合计 3,632.16 万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至此,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零,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成上述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