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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20-10-30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0-054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年8月5日在《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
  《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董事
  吴云义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64,9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13%)。

      截至2020年10月29日,吴云义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
  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
  进展情况,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吴云义先生未实施减持计
  划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吴云义先生所持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吴云义      首发限售股          6712410                 3.34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吴云义先生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
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吴云义先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吴云义先生未实施减持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四、备查文件

    吴云义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