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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1-02-25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1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0 年 8 月 5 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司董事吴
 云义先生计划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的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64,91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13%)。

     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吴云义先生《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54),公司董事吴云义先生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时
 间已过半,吴云义先生未实施减持计划 。

     截止 2021 年 2 月 23 日,上述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根据吴云义先生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获悉,董事吴云义先生减持股份 220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2021.1.4      8.626      116000        0.0577
 吴云义
              集中竞价     2021.1.19     8.380       24000        0.0119
           集中竞价     2021.1.21        8.336          80000          0.0398

                      合计                             220000          0.1095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股份总数                 占股份总数
                                                     股数(股)
                             (股)    的比例(%)                的比例(%)

            限售股份     6247500         3.1084       5034307        2.5048

 吴云义    无限售股份        464910      0.2313       1458103        0.7254

               合计      6712410         3.3397       6492410        3.2302

    (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

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吴云义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的情形,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吴云义先生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吴云义先生本次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吴云义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