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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21-03-1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我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

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认真审阅了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资料,对被聘任人的任职资格条件、经营管理

经验、专业业务能力进行了充分了解,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阅及充分了解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的学历、专业资格、

职业经历、兼职情况及履职能力等,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没有发现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未解除的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推

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陈东先生为执行总裁,同意聘任杜洪凌先生为副

总裁、同意聘任邓冬红先生为总工程师。



    独立董事签字:



         杨庆理                    吕福苏                     刘春秀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