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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21-04-01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1-00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监事张志强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0 年12月10日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
  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公司监
  事张志强先生计划于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1月1日起至
  2021年6月30日)减持不超过873,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0.4347%)。其
  中:(1)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
  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
  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21年3月31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
  展的告知函》。张志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
  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
  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1、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张志强先生共减持股份
  100,000股。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志强先生本次减持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97%),具体明细如下:
                                                                  减持数量占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公司总股本
                                          (元)       (股)     比例(%)

  张志强      集中竞价     2021.3.4       9.26        100000        0.0497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股份总数       股数      占股份总数
                         (股)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限售股份     2621250        1.3042       2621250       1.3042

 张志强     无限售股份   873750         0.4347       773750        0.3849

               合计      3495000        1.7389       3395000       1.6891

    (注:上述数值保留4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

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志强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实
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张志强先生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
张志强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
行信 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