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独董事前认可意见2021-04-1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新疆
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
作细则》有关规定,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的议案》,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此项议案进行了事前核查,现基于独
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
认真负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和股
东的利益,公司拟继续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庆理 吕福苏 刘春秀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