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1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及要
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勤勉履 行其职责,列席了公司董事会,
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
决议、董事会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
权益。
现将监事会在 2020 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0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 3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2020 年 4 月 24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 年度监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的议案、《公司 2019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0 年度
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认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0 年 8 月 25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半年度
报告全文及摘要》、《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2020 年 10 月 29 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三季度
报告》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对
公司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对下列事项
发表了专项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列
席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并依法依规对公司 2020 年的决策程序、内控制度执
行和日常经营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控控制制
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经营管理层运作规范,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董事、高管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监督。监事会
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财务制度健全且执行
有效,资金状况良好,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内控管理监督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
查。认为:公司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
和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制度执行有力,能系统防范和控制各项经营风险。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
行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
执行了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公允性原则,公平、公正、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包括关联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合并报表范围外重大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
的情形,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未发生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
及资产置换,也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监督,监
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程序规范,报告期内,公司
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良好。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
集资金的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均合法、合规。
7、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2020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
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方
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8、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建立了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内控制度,能够严格按
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
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
人名单,有效地防止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1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对公
司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内控体系运行情况、重大事项决策及进展情况、董
事和高管的履职情况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和核
查,持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