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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1-07-01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1-04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0-057)。公司监事张志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
司部分股份,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减持不超过 87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
0.4347%)。

    2021 年 4 月 1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1-007),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 公司根据张志强先
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张志强先生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共减持股份 100,000 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数量占公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
  张志强          集中竞价          2021.3.4              9.26         100,000            0.049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限售股份         2,621,250                 1.3042    2,621,250              1.3042

 张志强      无限售股份          873,750                 0.4347      773,750              0.3850

                合计           3,495,000                 1.7389    3,395,000              1.6892


    (注:上述数值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志强先生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
减持计划的情形,其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张志强先生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志强先生本次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