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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13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就此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我们对 2021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发表如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
无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
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庆理                  吕福苏                刘春秀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