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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2-02-15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0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戴美琼女士、监事张志强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4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6)。公司董事戴美琼女士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338,75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67%)。公司监事张志强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773,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38%)。

    2021 年 11 月 16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
半的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占比(%)
戴美琼      集中竞价    2021-09-28                9.32         487,000          0.2423
戴美琼      集中竞价    2022-02-11             10.0496       1,217,000          0.6055
                         合计                                1,704,000          0.8478

    监事张志强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称
                           (股)           (%)          (股)            (%)
            限售股份      4,016,250             1.9982    3,651,000             1.8165

戴美琼     无限售股份     1,338,750             0.6661              0                   0

             合计         5,355,000             2.6643    3,651,000             1.8165

            限售股份      2,621,250             1.3042    2,546,250             1.2669

张志强     无限售股份       773,750             0.3850      848,750             0.4223

             合计         3,395,000             1.6892    3,395,000             1.6892

    (注:上述数值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张志强先生未减持公司股份。戴美琼女士本次实际
减持股份数量 1,704,000 股,预披露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1,338,750 股,超出计划
减持数量 365,250 股。

    3、戴美琼女士、张志强先生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
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严格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
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戴美琼女士、张志强先生本次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1、戴美琼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