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肯能源: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春秀)2022-04-22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规定,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依法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利益。现将本人 2021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共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6 次,无缺
席情况。本人关注公司运营情况,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的交流和沟通,
在召开董事会前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并
提出合理化建议,会后继续关注议案实施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
本人对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
避的情形,未对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提出异议。
2021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2 次股东大会,认真听取
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报告期内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各项重大决策前,均事先
对相关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凭借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专业的判断,
谨慎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分别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按规定履行
特别职权,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事前认可。具体情况如
下:
时间 会次 事项 意见
2021 年 3 月 第四届董事会
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同意
15 日 十四次会议
2021 年 4 月 第四届董事会 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同意
14 日 十五次会议 务审计机构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 同意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公司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方占有资金及对
外担保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公司 2021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
同意
度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同意
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
拟收购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部分
同意
2021 年 5 月 第四届董事会 股权
21 日 十七次会议
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 同意
公司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2021 年 8 月 第四届董事会 方占有资金及对
12 日 十八次会议 外担保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
1、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况。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专业优势充分了解行业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
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对公司的重大事项
进展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和掌握。本人通过到公司现场考察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特
别是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并持续跟踪关注,并及时与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进行沟通;年报审计期间及时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督促公司按照规定
完成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的决
策、风险及信息披露程序,提出相关建议,要求公司高度关注并严格管控日常
经营及重大事项中的各类风险。
四、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
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财务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建设、募集
资金使用、关联交易等相关事项,并对公司审计部门的内部审计计划、定期财
务报表等的内部审计报告及季报和中报等定期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对公司审
计部门工作进行指导。在本次 2021 年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按照深交所的
要求,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
产经营情况的汇报,审计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编制的 2021 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进行审核,并形成了《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内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与
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形成书面审议意见
后,确保审计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五、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和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除了定期参加股东大会及董事会会议外,本人通过电话、微信
和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联系; 积极与公司管理层、业务负责人面谈,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经营状况
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
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
制度》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 2021 年度的各项信息披
露工作。
(二)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
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
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
查阅有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并发表
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加强业务培训
本人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
织的各种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胜任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
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无单独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无独立聘
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未对非董事会议案等其他有关事项提出异
议。
七、联系方式
姓名:刘春秀 电子邮箱:1023507295@qq.com
综上,2021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的积极作用。公司对于本人工作给予了充分的支持,在重大决策方面充分尊重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判断。
2022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春秀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