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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年度股东大会通知2022-04-22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1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1
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 年 5 月 9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2 年 5 月 9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
  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 分 别 审 议 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 年 5 月 12 日(上午 10:00-13:00,下午 16:00-19:00)。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等原件及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
明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
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
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部。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8”,投票简称为“贝
肯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结束时
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郭倩

    联系电话:0990-6918160

    联系传真:0990-6918160

    联系邮箱:haozhanlei@beiken.com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3、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加。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
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1 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

  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
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
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