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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2022-05-11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5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由于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万祺”、 “目标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较晚,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在业绩补偿事宜上于近日达成一致。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规定,现将中能万祺 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北京中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9078 万元收购杨凡、杨晓燕等(以下简称乙方)
持有的中能万祺 51%的股权。公司与中能万祺股东杨凡、杨晓燕等于当日签署了《新疆
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杨凡、杨晓燕、陈璐、李艳龙、张建军、陈玉关于北京中
能万祺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议
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7 日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告编号:
2021-032)。


    2021 年 6 月 30 日,中能万祺已经完成工商变更,公司已持有中能万祺 51%的股权,
中能万祺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告编号:2021-045)。


    二、业绩承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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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业绩承诺水平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就目标公司未来三年的经营业绩做出如下承诺,即:乙
方承诺目标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准,下同)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3000 万元
和 3600 万元,合计不低于人民币 9100 万元。


    2、 业绩补偿


    如目标公司在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中任何一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水平,则就
每一实际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指标的年度,乙方均应对甲方予以现金补偿。乙方应向甲
方进行现金补偿的金额=当年度承诺的净利润-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当年度净利润
为负数时取值为 0)。若上述现金补偿金额未超出甲方当年度应支付乙方的剩余股权转让
价款,甲方可以选择在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中进行扣除;若超出上述股权转让价款,超出
部分将由乙方用现金支付给甲方。现金补偿的资金来源为乙方的自有资金,乙方累计向
甲方进行现金补偿的金额不应超过甲方向乙方合计支付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乙方(乙方
一、乙方二、乙方三、乙方四、乙方五、乙方六)同意按照各自转让股权占总转让股权
的比例承担业绩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1)2021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能万祺 2021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
计,中能万祺 2021 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314,456.79
元。中能万祺 2021 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为 25,000,000.00 元,差额为 1,685,543.21 元,
实现率为 93.26%,未达到承诺的 2021 年业绩指标。


    (2)2021 年度实际盈利数与承诺业绩的差异说明


    中能万祺是一家为非常规能源开发提供一体化技术服务的科技型企业,目前主要客
户为从事煤层气开发的相关企业。


    中能万祺 2021 年度实际盈利数未及预期主要由于:一、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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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执行地方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导致生产中断的情况时有发生;二、2021 年山西省多地
降水频发突破历史极值,其中就包括主要生产作业现场所在地晋城、阳城、沁水等地,
致使中能万祺在 2021 年 9、10 月大部分时间生产中断。


    四、业绩补偿安排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杨凡、杨晓燕等交易对手方应向公司进行现金补偿的金额
=25,000,000 元(当年度承诺的净利润)-23,314,456.79 元(当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
=1,685,543.21 元,未超出公司 2021 年度应支付杨凡、杨晓燕等交易对手方的剩余股权
转让价款 7,481,868.13 元,因此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将在支付杨凡、杨晓燕等交易对手
方当年度剩余股权转让款时扣除现金补偿的部分,实际支付金额为:
7,481,868.13-1,685,543.21=5,796,324.92 元。


    五、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鉴于中能万祺在 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水平,公
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督促补偿义务人按照相关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补
偿义务。同时,鉴于目前承诺期限尚未届满,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中能万祺团队采取有力
措施,努力完成承诺期的业绩承诺要求。待业绩承诺期限届满后,公司将根据业绩承诺
方在承诺期累计业绩完成情况,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和上市公司相关管理条例协商制
定相应的方案进行考核兑现。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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