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7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星期五)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平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8 名,代表股份数 58,718,52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29.2150%,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股份 57,586,963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28.6520%。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131,560 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0.563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 10 人,代 表股份 5,721,5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8467%。 (三)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季亚丽律师、周存军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591,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01%; 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97%;弃权 6,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0.2963%;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9.598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591,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01%; 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97%;弃权 6,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0.2963%;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9.598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591,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01%; 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97%;弃权 6,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0.2963%;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9.598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597,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903%; 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97%;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600,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0.4011%;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9.598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591,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01%; 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97%;弃权 6,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0.2963%;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9.598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591,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01%; 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097%;弃权 6,00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0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0.2963%;反对 1,121,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9.5989%;弃权 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049%。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7,591,1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0801%; 反对 1,127,3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9199%;弃权 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594,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80.2963%;反对 1,127,3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19.703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季亚丽、周存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持人及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