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2-039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星期一)上午 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5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平贵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7 名,代表股份数 67,512,22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33.5902%,其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3 人,代表股份 66,529,663 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33.1014%。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82,56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488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股东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人数为 9 人,代表 股份 14,889,9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4084%。 (三)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季亚丽律师、周存军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 了累积投票制。 选举陈东先生、吴云义先生、蒋莉女士、王忠军先生、杨凡先生为第五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该议案股东吴云义、蒋莉回 避表决。表决结果: 1.01 选举陈东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58,984,540 股,占出席会议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87%。 其 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3,907,40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0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2 选举吴云义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58,984,542 股,占出席会议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87%。 其 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3,907,4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0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3 选举蒋莉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58,984,542 股,占出席会议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87%。 其 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3,907,4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0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4 选举王忠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58,984,540 股,占出席会议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687%。 其 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3,907,40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0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5 选举杨凡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58,984,540 股,占 出席会 议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权股 份数的 87.3687%。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3,907,402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0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了 累积投票制。 选举杨庆理先生、刘春秀女士、李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表决结果: 2. 01 选举杨庆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66,529,669 股,占 出席会 议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权股 份数的 98.544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3,907,40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0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2.02 选举刘春秀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66,529,669 股,占 出席会 议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权股 份数的 98.544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3,907,40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0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2.03 选举李尧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 66,529,669 股,占 出席会 议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权股 份数的 98.5446%。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3,907,406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0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 采用了累积投票制。 选举张志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通过 之日起。该议案股东张志强回避表决。表决结果: 3.01 选举张志强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股份数 63,134,667 股,占 出席会 议股东所 持有效 表决权股 份数的 93.5159%。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股份数 13,907,404 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投 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0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6,529,66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446%; 反对 969,8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366%;弃权 12,700 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8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3,907,4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3.4012%;反对 969,86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6.5135%;弃权 1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853%。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季亚丽、周存军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持人及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