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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贝肯能源: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2023-02-21  

                        证券代码:002828                  证券简称:贝肯能源              公告编号:2023-006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莉女士、监事会主席张志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了《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未来减持计划预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莉女士计划自上
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54,0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志强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以大宗交易、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248,7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2%)。

    截至目前,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占比(%)
 张志强    竞价交易      2022-11-28               11.73         118,000         0.0587
                         合计                                   118,000         0.0587


    截至目前,蒋莉女士未减持本公司股票。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
           股份性质
  称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股)             (%)       (股)           (%)

           限售股份    1,092,094            0.5434    1,009,594          0.5023

 蒋莉    无限售股份        254,031          0.1264      336,531          0.1674

             合计      1,346,125            0.6698    1,346,125          0.6698

           限售股份    2,546,250            1.2669    2,007,750          0.9989

张志强   无限售股份        248,750          0.1238      669,250          0.3330

             合计      2,795,000            1.3906    2,677,000          1.3319


    (注:上述数值保留 4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    履行承诺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蒋莉女士、张志强先生严格遵守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
承诺: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本人于上述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
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3、申报离任 6 个月后的 1 年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
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正常履行中,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况。

    三、    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蒋莉女士、张志强先生股份减持实施情况均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
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蒋莉女士、张志强先生均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下的股东,不属于公
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会对公司治理、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督促了上述股东严格遵守《证券
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
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蒋莉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书面文件《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知
函》;

    2、张志强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进展的书面文件《股份减持计划进展告
知函》。

    特此公告。




                                         新疆贝肯能源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0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