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20-12-0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对经审慎核查,就洁美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
金管理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1、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
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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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
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
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
了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并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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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王天祺 施山旭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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