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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美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12-05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0-097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4 日(星期五)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兴亮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
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回购股份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在前次回购股份期间,受回购敏感期、公司股票二级市场价格长期高于回购
价格上限等综合因素影响,公司实际回购金额 48,708,661.50 元,低于计划回购金额。
    为实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之目的,公司拟在前次股份回购的
基础上,实施新一期回购公司股份计划,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A 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 51,291,338.50 元(含)
且不超过人民币 101,291,338.50 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8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 150%;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2,665,561
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0.6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本次回购
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
本次回购部分股份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3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