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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美科技: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睿2021-03-30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和义务,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
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2020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2020年度,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认真
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董事会:2020年度,本人参加了9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无委托出席或缺席
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认真讨论、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履行职
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事前
认可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类型

 1     《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3月27日       同意


 2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0年3月27日       同意

       《关于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3                                                          2020年3月27日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的独
4                                                         2020年3月27日    同意
     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5                                                         2020年3月27日    同意
     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20
6                                                         2020年3月27日    同意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
7                                                         2020年3月27日    同意
     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8    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0年3月27日    同意


9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的独立意见               2020年3月27日    同意


10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2020年3月27日    同意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
11                                                        2020年8月25日    同意
     意见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12                                                        2020年8月25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独
13                                                        2020年8月25日    同意
     立意见

14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8月25日    同意

     《关于明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
15                                                        2020年10月30日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的独立
16                                                        2020年10月30日   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
17                                                        2020年10月30日   同意
     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18                                                        2020年12月1日    同意
     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独立意
19                                                        2020年12月1日    同意
     见

2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1日    同意


21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4日    同意


22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0年12月30日   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审议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关于公司选举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多项提案。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
系,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不定期的向公司有关高管提供行业方面的各类咨询和信息。
并重点关注公司人力资源和薪酬体系状况。同时,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市场拓展情况等,本人都予以重点关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0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公告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治理活动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出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实地
考察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同时与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系,密切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动态报道,
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每项议案,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
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确保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
    (三)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一方面认真学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规则、文件,及时掌握政策动
态;另一方面,经常性地关注上市公司各类公告,了解资本市场状状况,并加强与同行之间
的切磋交流,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
    五、2021年工作计划
    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经
验和专业特长,促进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发展。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有效
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本人联系方式:ruizhangz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