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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1-04-10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洁美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洁美科技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 号文)核准,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2,557 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
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 2,328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22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9.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6,249.74 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 63,600 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
6,464.13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 6,185.61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天健验〔2017〕76 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向公司原股东
优先配售 4,873,924 张,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114,625 张,由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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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包销 11,451 张。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00.00
元 , 坐 扣 承 销 和保 荐 费 用 4,245,283.02 元 ( 不 含 税) 后 的 募 集资 金 金 额 为
595,754,716.98 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汇
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
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07,401.15 元(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3,647,315.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8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建
设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6,046,035.13 元。其中“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 6 万吨片式电子元
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在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转入相应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实施了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2648 号《关于浙江洁
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洁
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洁美
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
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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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 4,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
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提前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3、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
额度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
行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
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方隽云先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
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9,377.73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4,480.44 万元。(公司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将上述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相关决议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浙江洁
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89)。公
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以及会计师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0〕10254 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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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该
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0-092)。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512.15 万元,募集资
金专户存款余额为 30,128.57 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募
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6 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
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
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2.6 亿
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即
2021 年 4 月 9 日至 2022 年 4 月 8 日,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
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
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由于公司产销规模增长较快,所需配套的流动资金增长也较快。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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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 3 亿元同期银行贷款利
率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 1,305.00 万元(按贷款基准利率 4.35%,
预期 12 个月测算)。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公司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
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资金归还以后 2 个交易
日内予以公告。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
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不
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
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增强公司的经营规模、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属于董事会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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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查阅了洁美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
关董事会资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
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
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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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汪欣                   施山旭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