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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美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1-04-10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36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的 4,000 万元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4,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
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 2.6 亿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 号文)核准,于 2017 年 3 月 22 日首次公开发行
普通股(A 股)2,557 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
行新股数量 2,328 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229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人民币 29.82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6,249.74 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
额 63,600 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 6,464.13 万元,发行费用总额 6,185.61 万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6 号”验资报告。
    (二)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23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
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方式,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向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 4,873,924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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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114,625 张,由主承销商包销 11,451 张。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5,283.02 元
(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95,754,716.98 元,已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
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07,401.15 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3,647,315.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8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一)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3,6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9,377.73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9,269.99

                本期使用金额                                                            107.74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258.17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4,480.44[注]

    注:其中 4,000 万元用于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2020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决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2020 年 9 月 14 日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使

用期限为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4,000 万元。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二)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9,364.7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9,512.15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9,2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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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使用金额                                                         10,234.15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275.9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0,128.57[注]

    注:公司 2020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

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零。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零。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情况
    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
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独立
董事于2018年8月25日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
    2021 年 4 月 6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4,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帐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鉴于公司前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4,000万元募集资金已
于2021年4月6日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提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
时归还前次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不超过2.6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
即2021年4月9日至2022年4月8日,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
要,实际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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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由于公司产销规模增长较快,所需配套的流动资金增长也较快。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人民币 3 亿元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计算,预计可为公司节约潜在利息支出 1,305.00 万元(按贷款基准利率 4.35%,预期 12
个月测算)。
    公司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承诺如下:公司将上述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
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资金归还以后 2 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从事风险投资。在使用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及子公司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
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
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
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四、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并对公司目前经营和整体资金需求情况以及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了认真地
了解和核查,现就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可转换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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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6亿元。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的实际情况,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有利于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要求。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4,000万元,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2.6亿元。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洁美科技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相关董事会资
料、监事会资料及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后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计划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
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
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
正常进行,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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