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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美科技: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保荐工作报告2021-04-21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名称: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汪欣                   联系电话:021-68812937
      保荐代表人姓名:施山旭                  联系电话:021-6881293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无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是
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无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无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无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不适用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交所规定报送                       无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深交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深交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1 年 3 月 30 日
                                                 针对公司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
                                                 员、董事、监事进行了培训。本次培
                                                 训介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
(3)培训的主要内容                              金使用规范的相关内容,加强上市公
                                                 司管理人员在公司信息披露、募集资
                                                 金使用规范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
                                                 和义务。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
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        无                     不适用
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 发行人及中介机构积极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配合保荐工作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无                     不适用
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公司上市后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是            不适用
大遗漏的承诺

4、持股 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公司“五险一金”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8 个月内不减持股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因王天祺工作变动,持续督导保荐代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表人由王天祺、施山旭改为汪欣、施
                                                山旭(公告 2021-010 号)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
                                                               无
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保荐工作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汪欣                        施山旭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