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12-21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2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
知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三)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浙江洁美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会议由
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者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本次授予计划与已披露计划不存在差异,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为授予日,以人民币 16.81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335.40 万股限制性
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7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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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更好地规范和促进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信息
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实际情况的变化,结合公
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拟认购的额度情况,对《浙江洁美电子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关于持股计划认购价格的内
容进行了补充修订,确定了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为回购均价 28.18
元/股的 98%,即 27.62 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内容的补充修订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修订后
的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永辉、张君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为 2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更好地保证修订后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相关实际情况的变化,结合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拟认购的
额度情况,对《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中关于
持股计划认购价格的内容进行了补充修订,确定了以非交易过户方式受让公司回购股票
的价格为回购均价 28.18 元/股的 98%,即 27.62 元/股。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内容的补充修订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情况,
修订后的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信息披露指引第 4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永辉、张君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回避票数为 2 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时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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