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洁美科技” 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对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的具体 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天风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内部审计报告、募集资 金 2021 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 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 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7 万股,其中老股发售数量 229 万股,新股发行 数量为 2,328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9.82 元,共计募集资金 69,420.96 万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10.59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5,210.37 万元,并由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 14 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610.3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63,60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76 号)。 2、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23 号),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其中向本公司 原股东优先配售 4,873,924 张,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1,114,625 张, 由主承销商包销 11,451 张。每张面值 100 元,期限 6 年,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00.00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5,283.02 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 金金额为 595,754,716.98 元,并由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 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107,401.15 元 (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3,647,315.8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 健验〔2020〕486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项目 金 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63,600.00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0,235.23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59,269.99 本期使用金额 965.24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263.39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3,628.15 [注] 15 注:其中 3,628.15 万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公司同意将“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 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截至2021年9月30日其对 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3,814.51万元(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已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 金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3,628.15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项目 金 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59,364.7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59,739.92 其中: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19,278.00 本期使用金额 40,461.92 加:累计募集资金利息及理财收益 375.60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0.41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深证上〔2022〕12 号)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分别与杭州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 16 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 格遵照履行。 2017 年 5 月 2 日,本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本公司决定以增资的方式向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洁美光电)投入募集资金 15,500 万元、向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江电材)投入募集资金 12,900 万元。上述增资的募集资金分别存 储于洁美光电和浙江电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 《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须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 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本公司与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4 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 严格遵照履行。 2、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 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 日、2020 年 11 月 9 日、2020 年 11 月 10 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 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 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3301040160006886603 0.00 已销户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3301040160006886637 0.00 已销户 17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52010154740008255 0.00 已销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52010154500001369 0.00 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1205290019000832722 0.00 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15452000000072753 0.00 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15452000000071512 0.00 已销户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15452000000071534 0.00 已销户 小 计 0.00 2020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 571900285310806 3,320.97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1205290029266666689 792.64 活期存款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 3301040160016652599 0.00 已销户 小 计 4,113.61 合 计 4,113.61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零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41 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8 公司 2017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63,6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65.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0,235.2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截至期末 变更项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目(含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实现的效 到预计 是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 可使用状态日期 部分变 (1) (2) 益 效益 重大变化 (3)=(2)/(1)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 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 否 15,500.00 15,500.00 15,502.32 100.01 2018年11月30日 [注1] 否[注2] 否 (一期) 2.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 否 10,700.00 10,700.00 965.24 7,243.75 67.70 2021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3.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 否 2,500.00 2,500.00 2,579.82 103.19 2020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发中心项目 4.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 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 否 12,900.00 12,900.00 12,903.71 100.03 2017年7月31日 [注3] 是 否 期) 5.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否 10,000.00 10,000.00 10,005.63 100.06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6.偿还银行借款 否 12,000.00 12,000.00 12,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 63,600.00 63,600.00 965.24 60,235.2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6,046,035.13元,涉及的募投项目包括“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 期)”、“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心项目”和“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业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2648号)。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276,046,035.13元。 2021年4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 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余额为零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 别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公司同意将“年产 15 亿米电 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截至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1年9月30日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余额及利息收入合计3,814.51万元(实际金额应以资金 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截至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28.15万元全部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1]“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11,177.55(不含税)万元,毛利1,043.63万元 [注2]“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2021年度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系一期项目生产的离型膜产品主要满足客户的中低端需 求、产品销售单价较低且离型膜主要原材料基膜尚未自产,需要外部采购,本期石化类大宗商品大幅涨价,公司外购基膜的成本大幅上升,导致公司离型膜产品的 毛利率较低; [注3]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年产15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规划的生产线均已建设完成并正常投产 [注4]“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2021年度实现销售收入31,322.96(不含税)万元,毛利9,894.54万元 公司 2020 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总额 59,364.7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0,461.9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739.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 本年度 投资进度 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实现的效 到预计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入金额 (%) 生 [注] (1) (2) 期 益 效益 变更)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36,000吨光学级 2022年9月30 BOPET膜、年产6,000吨CPP 否 45,000.00 45,000.00 36,386.71 45,331.25 100.7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日 保护膜生产项目(一期)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364.73 14,364.73 4,075.21 14,408.67 100.31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合 计 - 59,364.73 59,364.73 40,461.92 59,739.92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2020年12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 41,749,967.14元,涉及的募投项目为“年产36,000吨光学级BOPET膜、年产6,000吨CPP保护膜生产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一期)”。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浙 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254 号)。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41,749,967.14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年产36,000吨光学级BOPET膜、年产6,000吨CPP保护膜生产项目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一期)”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0.41万元(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245,283.02 元(不含税),另减除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 外部费用 2,107,401.15元(不含税)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4,364.73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 目建设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7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6,046,035.13 元,涉及的 募投项目包括“年产 20,000 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 期)”、“年产 15 亿米电子元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电子元 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和“年产 6 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 载带生产项目(一期)”。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2648 号)。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276,046,035.13 元。 2、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 目建设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 41,749,967.14 元,涉及的募投项目 为“年产 36,000 吨光学级 BOPET 膜、年产 6,000 吨 CPP 保护膜生产项目(一 期)”。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并由其出具《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10254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18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41,749,967.14 元。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元,使用 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零元。 2、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1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使用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零元。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 2020 年 12 月 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 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 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截 19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零 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实施完毕,公司同意将“年产 15 亿米电子元 器件封装塑料载带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将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其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中的资金余额及 利息收入合计 3,814.51 万元(实际金额应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 3,628.15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 余募集资金 3,628.15 万元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 额为人民币零元。 2、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年产 36,000 吨光学级 BOPET 膜、 年产 6,000 吨 CPP 保护膜生产项目(一期)”。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41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购 买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2017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电子元器件封装材料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无法 20 单独核算效益。投资建设研发中心项目将有利于公司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努力 成为电子元器件封装相关材料领域,尤其是薄型载盖带、膜类产品领域全球一 流的研发基地,进一步促进我国电子元件封装材料的制造成本降低和综合竞争 力。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 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2020 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因该项目 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会计师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洁美科技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931 号),发表意见为: “洁美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 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洁美科技公司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2021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制度,有效地执行了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 不存在违规情形;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反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情况。 21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 保荐代表人: 李虎 霍玉瑛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