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洁美科技: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宋执环2022-04-1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2021年度,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认真
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董事会:2021年度,本人参加了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其中3次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参与表决),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认真讨论、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1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履行职
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事前
认可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类型

 1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26日       同意


 2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1年3月26日       同意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
 3                                                           2021年3月26日       同意
        立意见


                                              1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
4                                                           2021年3月26日    同意
     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
5                                                           2021年3月26日    同意
     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交
6                                                           2021年3月26日    同意
     易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
7                                                           2021年3月26日    同意
     则落实自查表》的独立意见

     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
8                                                           2021年3月26日    同意
     购数量和回购价格的独立意见

9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2021年3月26日    同意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10                                                          2021年4月9日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支付募集资金投资
11                                                        2021年6月3日       同意
     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
12                                                          2021年8月12日    同意
     见

     《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3                                                        2021年8月12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14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1年10月19日   同意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15                                                          2021年10月26日   同意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
16                                                        2021年11月30日     同意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17                                                          2021年11月30日   同意
     的独立意见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18                                                        2021年11月30日     同意
     (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19                                                        2021年11月30日     同意
     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20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2021年12月20日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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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21                                                         2021年12月20日   同意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22                                                         2021年12月20日   同意
       计划管理办法》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依照《公司法》、《公
司章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审议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
共同投资等多项提案。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系,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不
定期地向公司有关高管提供行业方面的各类咨询和信息。同时,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
事项进展情况,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股票回购等,本人都予以重点关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1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公告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治理活动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出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实地
考察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同时与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系,密切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动态报道,
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每项议案,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
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确保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
      (三)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一方面认真学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规则、文件,及时掌握政策动
态;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另一方面,经常性地关注上市公司各类公告,
了解资本市场状状况,并加强与同行之间的切磋交流,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
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
      五、2022年工作计划
      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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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验和专业特长,促进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发展。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积极有效配
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本人联系方式:zhihuans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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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宋执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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