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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美科技: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2022-09-07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62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相关事项,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
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对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数量等条款
进行调整,针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2021 年 10 月 18
日)至今已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即对浙江汇芯数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实缴出资的 1,500 万元从拟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经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部分事项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情况
    (一)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发行股票价格为20.21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1
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80%。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发行股票价格为 20.21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 80%。
    2022 年 5 月 5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10,021,3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00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 82,004,261.40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本次权益分派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实施完毕,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2
年 6 月 9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6 月 10 日。鉴于公司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可能
存在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引起的股本变动情况,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
则,以 2021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即 2022 年 6 月 9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股
票价格由 20.21 元/股调整为 20.01 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 20.21 元/股-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中
每股派发的现金红利 0.20 元=20.01 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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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
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二)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4,740,227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
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4,237,881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股东大
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
    (三)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履行的相关程序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数额进


                                    3
行了调整。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的授权,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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