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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洁美科技: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2022-11-24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7
债券代码:128137                债券简称:洁美转债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
于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
务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2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2月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
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特别提示:考
虑到疫情因素,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 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2月2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
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9、投资者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
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方隽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方骥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张永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张君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宋执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徐维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选举王佳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2
      3.02        选举林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4.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议案1、2、3采取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的选举将分别进行表决。其中,上
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
表决。
    议案1、2、3表决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
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
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
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2年12月5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浙江洁美电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
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
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手续;


                                             3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
记表》(样式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请在2022年12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董
事会办公室。
    来信请寄: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
受电话登记。
    电子邮件:请在2022年12月5日下午17:00前发至公司电子信箱:002859@zjj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三。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君刚、欧荣芳
    联系电话:0571-87759593
    联系传真:0571-88155859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100号绿地中央广场10幢2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5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
场办理登记手续。
    附件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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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一: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全权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于2022年12月8日召开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
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01     选举方隽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方骥柠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3     选举张永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4     选举张君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选举宋执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张睿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选举徐维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
   3.00                                                             应选人数(2)人
            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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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王佳萍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3.01                                                   √
              事
              选举林海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3.02                                                   √
              事
 非累积投票
   提案

    4.00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注:关于累积投票提案,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
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
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
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
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1、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结束。




                                               6
附件二: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或营业
  姓名或名称
                                         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7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9”,投票简称为“洁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
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
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
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一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3位。
    ③ 选举监事
    (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
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
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2月
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
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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