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美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睿2023-04-1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独立董事,严格按照
《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对提交董事会的各
项议案发表了审慎、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大会: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大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并认真
听取公司股东对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董事会:2022年度,本人参加了11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参加(其中2次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参与表决),无委托出席或缺席的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内部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认真讨论、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2年度,本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履行职
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
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后,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事前
认可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
序号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时间
类型
1 《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8日 同意
2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2年4月8日 同意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3 2022年4月8日 同意
独立意见
1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
4 2022年4月8日 同意
意见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22
5 2022年4月8日 同意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议案》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
6 2022年4月8日 同意
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 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
7 2022年4月8日 同意
规则落实自查表》的独 立意见
8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8日 同意
9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18日 同意
10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18日 同意
11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4月18日 同意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12 2022年4月18日 同意
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13 2022年4月18日 同意
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
14 2022年4月18日 同意
意见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15 2022年4月18日 同意
独立意见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16 2022年4月18日 同意
承诺的独立意见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
17 2022年4月18日 同意
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 年)的独立
18 2022年4月18日 同意
意见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19 2022年4月18日 同意
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20 2022年9月6日 同意
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
21 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 2022年9月28日 同意
立意见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
22 2022年11月22日 同意
意见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
23 2022年11月22日 同意
见
24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1月22日 同意
25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8日 同意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的议
26 2022年12月8日 同意
案》的独立意见
27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8日 同意
28 《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8日 同意
29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2年12月8日 同意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职责,审议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等多项提案。本人与公司管理层保持经常性
联系,全面了解公司内部运作情况,不定期的向公司有关高管提供行业方面的各类咨询和信
息。并重点关注公司人力资源和薪酬体系状况。同时,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
情况,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市场拓展情况、股权激励等,本人都予以重点
关注。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一)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公告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真实、准
确、及时、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治理活动情况
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及出差的机会,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实地
考察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同时与管理层保持经常性联系,密切关注媒体关于公司的动态报道,
并独立、客观、公正地审议每项议案,不受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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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确保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不受侵害。
(三)培训学习情况
本人一方面认真学习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管部门发布的规则、文件,及时掌握政策动
态;另一方面,经常性地关注上市公司各类公告,了解资本市场状状况,并加强与同行之间
的切磋交流,加深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认识和理解。
五、2023年工作计划
本人将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自身经
验和专业特长,促进公司规范、持续、稳定发展。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在此,谨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过程中给予的 积极有效
配合与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本人联系方式:ruizhangz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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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专用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之签字页: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张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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